决策智囊 评估专家

决策咨询 | 调查评估 | 统计调查 | 舆情管理 | 市场研究


内容详情

内容详情

社评案例

发达国家适老化改造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90
发表时间:2023-12-01 19:24

2020年,据住建部初步统计,中国共有老旧小区近17万个,涉及居民超过4200万户,建筑面积约为40亿平方米。陈旧的社区叠加中国老龄化现状,让适老化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之一。同年,《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等出台,拉开了适老化改造的序幕。

当前,居家养老模式已在全球范围内达成普遍共识。作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关键举措之一,发达国家已普遍推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在政策引导下,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由于我国在适老化改造事业方面起步相对较晚,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及改造标准。

发达国家适老化改造的共同特性

1.政策支持体系完善

为适应居家养老模式及老龄客群居住需求层次的提升,典型国家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比如,日本于1963年推行了《老人福利法》,被称为“老年宪章”,成为日本推行社会化养老的开端。1982年推出《老人保健法》,使得居家养老得到进一步关注,并于1983年开始推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进入深度老龄化后,2000年正式推行了《介护保险法》,2006年再次修订,增加了介护保险支付的住宅修改政策。

2.多元力量参与

适老化改造的成功实施需要多元主体参与,典型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并引导行业组织、建筑装饰企业、学术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福利组织及专业培训机构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

如瑞典,主要参与方包括了建筑部门、服务组织、社区组织及专业人员等。具体而言,社区或专业理疗师对申请改造老人的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居住情况、改造需求等进行评估,建筑部门针对评估结果提出住宅改造方案,然后协同非营利组织推进改造工程实施,工程结束后,健康和社会照护监督委员会对改造成效进行审核。

3.服务体系有效整合

从适老化改造的流程来看,典型国家无论是在机构设置还是具体的改造申请流程方面,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服务体系,各部门职责得到了明确定义。纵向来看,形成了“中央—地方—服务机构”的组织架构,中央/联邦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整体统筹,地方政府则在本级和下级工作方面进行协调指导,为老年住宅改造的整个申请流程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从横向来看,不论是基于市场运作的美国,还是基于福利供给的瑞典,适老化改造的推进都引入了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合作。政府责任部门已经与多方建立起长期合作机制,搭建起了一体化服务平台,形成了全过程服务链。这包括了科研团队与市场之间的适老产品生产链,市场、财政支持单位、服务机构与专业评估人员之间的资源供给链,以及老年人、服务机构、专业评估人员、建筑设计部门、建筑施工部门之间的服务供给链。

此外,西方发达国家极为重视适老化改造的评估、监督与跟进机制。

我国适老化改造所面临挑战

虽然我国适老化改造在北京、上海及广州等地区取得了成效,但就整个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而言,仍面临诸多挑战

1. 适老化改造水平相对较低

当前我国适老化改造内容较多局限于地面防滑、卧室扶手和卫生间坐便器等的安装,主要围绕老年人如厕安全、行走便利以及最具影响的硬件设施进行有限改造,忽视了助餐等基本生活设施的改造,难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2.适老化改造的覆盖范围有限

大部分主管部门只对生活困难老年人或者其他特殊老年人无偿或低价提供住宅改造服务,如福建等多地只对低保、残疾老年人的住宅进行改造,普通老年人难以享受到政府补贴的住宅改造。

3. 适老化改造的参与度不高

一方面,适老化改造的市场化程度有限,参与改造的专业企业和团队不多且另一方面老年人参与不足,大多数老年人尚未认识到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性,不愿意自行承担任何改造费用。

发达国家改造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就开始积极探索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与项目,至今已有60多年,为我国居家适老化改造事业提供了参考。

1. 健全制度体系

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支柱。政策规定的不完善是居家养老环境难以满足的核心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适老化改造的组织管理、财政支持、服务路径等作出了较为详细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当前,完善我国适老化改造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是一项紧迫任务。

2. 促进多主体融合参与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主张“有效的福利供给应该更多地依赖志愿行动”,福利供给主体应当是多元化。适老化改造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服务商、社会组织、老年人等多个行动主体。目前,各参与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导致改造质量无法保证,需要建立一个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各主体在每个阶段的互动协调和资源整合,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福利的良性发展。

3. 建立完善的改造服务体系

从前述典型国家的经验来看,适老化改造都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门的责任划分、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间的有效协作及改造服务的操作流程。在我国,适老化改造的服务体系还尚未建成。这就需要在纵向上打通上下级部门间的壁垒,将适老化改造服务整合到统一的行政系统下;在横向上,要打通主管部门、财政及建筑等协作与配合通道,克服组织、制度、路径、资金等要素的原有限制,促进资源和信息的有效整合。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服务内容
工信部备案:粤ICP备2021166527号-1     |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2175号
关注我们
热点洞察
官方微信公众号:数说国是